★海關申報單
》汶萊如無攜帶酒類即不需填寫海關申報單,若攜帶酒類則須填寫海關申報單,一人填寫一張。
》需使用「Customs.BN」應用程式填寫。「Customs.BN」應用程式可從Google Playstore和Apple App Store下載。
★ 時差—
●馬來西亞、汶萊與臺灣無時差。
二、 電壓及插座—
●220伏特,三角扁型或雙孔圓形插座。
★ 匯率
●馬來西亞令吉,1令吉兌換台幣約NT$8.3。
●汶萊元,又稱汶萊令吉,是汶萊的法定流通貨幣。標誌為B$。汶萊元的匯率與新加坡幣等值,並在兩國境內通用。1新幣兌換台幣約NT$24.8。
》機場、銀行皆可辦理外幣兌換
》匯率時常變動請參考各大銀行實際匯率
》請勿在當地街頭與來歷不明之人士或黑市兌換錢幣,以免換到假鈔。
》一般商店普遍接受的信用卡為Master、Visa卡。
★ 伊斯蘭教禮儀
參觀清真寺時必須著裝得體、互相尊重,女性應遮蓋頭部、肩膀及膝蓋,有些清真寺有提供長袍及披肩供遊客租借;進入清真寺需脫鞋,避免從正在祈禱的信徒前經過,於寺內拍照需取得同意。
★行李打包及攜帶物品
●東南亞絕大部份星級飯店或VILLA均不提供牙膏牙刷等個人必需品,故鑒於環保概念及個人衛生等因素,請您務必自行攜帶。
●馬來西亞、汶萊位置近赤道,屬於熱帶型氣候,終年炎熱多雨,四季氣溫變化不明顯。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錢幣:台灣出境
》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臺灣菸酒免稅、應稅數量及裁罰規定
》攜帶菸酒產品入境,以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為限。
》限量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包含免稅商店購得之菸酒產品)。超逾免稅數量,請主動由紅線(應申報)檯向海關申報通關,以免受罰。
》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分別按每條捲菸處新臺幣(以下 同)500元、每磅菸絲處3,000元、每25支雪茄處4,000元或每公升酒處2,000元罰鍰。
●馬來西亞—不能帶菸入境,但於馬國境內可以買得到菸。
●汶萊—酒類規定:汶萊屬回教國家,禁止賣酒,但十七歲以上外籍旅客可攜帶12罐啤酒和二公升的葡萄酒或烈酒,不需課稅,但請於入境前確實申報。
●汶萊—香菸規定:買不到菸, 汶萊實施嚴格的香煙零售許可制度,且禁售區範圍極廣。目前全國實際上已無合法商店販售香菸。
攜帶入境必須申報: 旅客可攜帶最多一條(200支)香菸,但入境時務必申報。 海關會依數量課稅(每包20支約需課稅汶幣10元,每條約汶幣100元)。未申報者將面臨高額罰款。
禁菸區範圍: 包含餐廳、商場、大眾運輸工具、機場、娛樂場所、學校半徑範圍內及所有政府建築,幾乎所有公共空間皆禁菸,室內皆全面禁菸。若在禁菸區違法吸菸,初犯可被罰款汶幣300元,累犯或違者最高可面臨汶幣1000元罰款。
●關於鋰電池之攜帶/鉛酸電池之規範:
》攜帶備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備用電池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100瓦特小時以下之備用鋰電池雖無數量限制,但攜帶數量必須合理及限個人使用。對於行動電源本體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
》備用鋰離子電池(含行動電源),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含),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上機,超過160瓦特小時則禁止攜帶。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此類的塑膠袋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 安全守則
●為了各位貴賓在此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也是我們盡到告知的責任,同時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並依航空公司指示使用3C電子產品。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搭乘船隻、從事水上活動,請務必穿著救生衣,船速較快或風浪大時,請扶緊坐穩勿任意移動。
》搭乘纜車或其他短程接駁交通工具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貴重物品可存放飯店保險箱,如隨身攜帶,切勿離手,也不要隨意放置遊覽車或餐廳座椅上或離開視線範圍。
》請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也勿當眾清數鈔票。
》住宿飯店請隨時加扣安全鎖,並勿將衣物披在燈上或在床上抽菸,聽到警報器響時,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具刺激性活動,如搭乘直升機、降落傘、高空彈跳、峽谷小飛機、滑雪雪盆、浮潛、水上活動等。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游泳池未開放時間,請勿擅自入池。並切記勿單獨入池,最好找伴相互照應。
》海(水)邊戲水,下水前要注意海象、天氣,浪大、海水漲、退潮,或有標示「危險海域」、「禁止游泳」或岸邊插有禁止紅旗區域,絕不可下水。
》選擇有救生員、有規劃戲水範圍的海水浴場戲水,戲水時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參加浮潛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接受浮潛老師之講解,並於岸邊練習使用呼吸面具方得下水,並不可超越安全區域活動。(此項活動孕婦、小孩、年長者及身體不適者不建議參加)
》使用滑水道或雪盆時,請遵守起點安全人員管制,以免撞到前方遊客,抵達終點後立即離開水道,以策安全。
》從事冰(雪)上活動時,請配戴護具,接受教練或工作人員指示,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小心謹慎。
》團體活動時單獨離隊,應留意自身安全並提供聯絡電話,並依約定時間準時歸隊。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自行外出時,請告知領隊或團友行蹤,逛街時請妥善保管證件(如護照)及財物,注意周邊環境,盡量避免單身搭乘地鐵,或逗留於治安較差之區域,並須特別留意可疑人士。
》拍照時請注意安全,並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出國、返國及旅遊途中請千萬要切記勿幫任何陌生人帶行李及物品。
》出國期間吸菸旅客不可隨意吸食來路不明的菸,並請遵守該國菸害防制規定。
》本公司依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投保履約責任保險,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再確認保單並奉觀光局之新制規定,旅客應自行投保旅客平安保險。
★ 台灣駐外單位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收件)、下午03:30~05:00(領件)
※自送件日起算第三日取件遇假日順延
》電話:60-3-21614439
》傳真:60-3-21617478
》電子郵件: mys@mofa.gov.tw
》中華民國國民急難救助行動電話:60-193812616(馬來西亞境內直撥:0193812616)
★若因天然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導遊保有變更行程順序之權力,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名時需事先支付本公司機位訂金,以確保機位優先使用之權利,淡季期間需報名三天內支付、寒暑假需二天內支付,過年及一般連續假期需一天內或以本公司網路或業務口頭告之為準;否則本公司有權收回機位使用之權利。
★本行程已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費、保險雜支等;不含個人當地私人花費及小費。
★以上行程順序若因特殊狀況及其他不可抗拒之現象;如天候、交通、航班、船舶影響,而有飯店、景點、餐食順序上之調動,依當地視情況調整,絕對以最順暢之行程作為安排,但行程景點絕不減少。 報名人數若為單數時,須以加床或補單人房差處理〈若出發人數達到16人時,自然落單可與領隊同房住宿〉
★本行程報價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團體是否成團本公司將依照觀光局制式合約規定於出發前七日通知,若不成團時本公司將退回訂金或協助轉團
★旅客自費參加任何水上活動,自身安全敬請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民事之責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住宿飯店及順序以國外旅行社確認為主,不得指定;一般淡季期間本公司不事先預訂飯店,待旅客報名並支付機位訂金時,本公司隨即開始國外飯店訂房作業〈作業時間約3~5個工作天〉,若本行程指定飯店無法確認時,旅客可選擇本公司退回機位訂金或加價升等其他飯店之選擇;若飯店一經訂房確認回覆,旅客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訂房,否則需支付本公司任何損失之全部或可自行找人替代或委託本公司代售〈若旅客選擇委託本公司代售時,若在出發前無法銷售時,旅客亦須無條件支付本公司飯店取消費用之全部〉。
★寒暑假或農曆春節或聖誕新年或當地連續假日期間,當地旅客人數暴增時,會發生旅遊景點、餐廳、搭船或搭車,人數增加,需花時間排隊等待,造成不便之處,需請各位貴賓耐心並保持愉悅的心情等候,以確保旅遊更加順心。
★取消及變更之費用:因閣下需求更動,當訂金付清後,訂位即被視為確定。取消及變更訂位可以電話再補以書面告知,若有任何機票或飯店取消費用,需有各位貴賓全額自行負擔,其餘再依循酌收下列費用:
出發前21—30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二十
出發前11—20天通知者,收取總價之百分之三十
出發前4-10天通知者,收取總價百分之五十
出發前3天或之後通知者, 收取總價百分之百
※寒、暑假以及連續假日及過年期間,航空公司規定成行率為百分百,機票無退票價值,敬請各位貴賓特別注意。
★行程為團體操作,故須「團進團出」不得延回、不得累計哩程數、機票開立後無法辦理退票或更改;一旦繳交訂金後恕無法退費或轉團或延期,敬請見諒。
★飯店一經訂房確認之後,需百分百使用不得取消訂房,否則飯店將收取全程之住宿費用。〈若旅客所付訂金不足負擔飯店費用時,本公司有權追討其它不足之費用〉
★旅客必須持有效護照(回國日算起至少六個月以上期效)可享免簽證停留30日,並需持回程機票票根方可入境。
★因馬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進出台灣+進出馬來西亞全部都要使用同一本護照,強烈建議凡持多國護照之旅客,請一律以單一護照出入境台灣及馬來西亞;否則入境馬國或遭遣返,概由旅客負全責。
★2015年9月15日起,馬來西亞入境旅客需附上來回電子機票以及要求規定每人每天需具備USD100等同值貨幣的財力證明(含信用卡)包含老人&小孩,現場海關會查,查到沒有到規定的貨幣,將會被拒絕入境=原機遣返,請注意!目前實施關卡有:吉隆坡、檳城、蘭卡威、沙巴、沙勞越 機場 & 新山第一(LINK) 關口及第二(TUAS)關口共七個點
服務費說明
★服務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差不多都有付小費的習慣。(敬請以紙鈔給予)
★旅行業為服務業,無底薪,所以小費一直是導遊和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世界各國皆如此,東南亞也不例外。以下為建議小費,敬請參考
★床頭之小費每房每天馬幣2元,旅館行李員每次每件馬幣2元。公共廁所亦須付費,每次每人約馬幣20~50分錢。
★當地導遊及司機.領隊。每位旅客需支付新台幣每天300元,共新台幣1800
馬幣兌換不易之故,敬請攜帶台幣於馬國當地向導遊兌換〈台幣1000元約可兌換馬幣90~95元,匯率時常變動,請以當地導遊兌換為主〉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若遇特殊情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尚祈見諒!最後,敬祝各位貴賓本次旅途愉快!